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体现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文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及公共财政基本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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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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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年)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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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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