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国 国家博物馆:
《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752部)》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23个)》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现予公布。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关精神,继续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古籍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10月30日
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752部)
一、 汉文珍贵古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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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年)
-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1964年)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
-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9年)
-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1年)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
- 广播电视节目出品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1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