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
-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及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是由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奖补支持各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幼儿资助的资金。
第三条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组织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部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计划,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提供基础数据,会同财政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同做好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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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7年)
-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4年)
-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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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茂名市茂港区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