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指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第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信息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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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 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2000年)
-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1983年)
-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05年)
- 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