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2012年)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据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

一、 面临的形势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防控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有力保障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动物产品安全,成功应对了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防疫,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动物疫病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一) 动物疫病防治基础更加坚实。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基础不断强化。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国家修订了动物防疫法,制定了兽药管理条例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出台了应急预案、防治规范和标准。相关制度不断完善,落实了地方政府责任制,建立了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区域化管理等制度。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初步构建了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动物疫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加强,一批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研制、综合防治技术集成示范等科研成果转化为实用技术和产品。我国兽医工作的国际地位明显提升,恢复了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合法权利,实施跨境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有序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 动物疫病流行状况更加复杂。我国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杂、流行范围广。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仍在部分区域呈流行态势,存在免疫带毒和免疫临床发病现象。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呈上升趋势,局部地区甚至出现暴发流行。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全球动物疫情日趋复杂。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几率加大,新发疫病发生风险增加。研究表明,70%的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类,75%的人类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或动物源性食品,动物疫病如不加强防治,将会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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