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
工作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0年)
-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
-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年)
-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