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2021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 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
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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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2019年)
- 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2001年)
- 基金会管理办法(198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2015年)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证书印制和使用管理的通知(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