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廉政建设,保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廉洁高效依法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
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廉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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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8年)
- 公安部公告――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2017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