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包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统一和适用的基础通用标准、节目内容制播标准、网络传输接收标准、业务服务标准、管理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标准。
第三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并开展宣贯推广与实施评估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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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2005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议定书和建议书处理意见的复函(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天津市福建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2018年)
- 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