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条
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2006年)
-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三批)(2000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1年)
- 关于修改《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