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监管方式转变,做到在“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
(一)
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管。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直销经营主体的监管,关注其是否获得直销活动区域许可,是否及时变更直销经营许可和企业登记注册事项等;加强对直销员招募活动的监管,关注招募主体、招募对象和招募广告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以交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发展直销员的条件;加强对直销培训活动的监管,关注直销培训员是否持证上岗,培训内容和方式是否合法;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管,关注退换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直销产品是否超出产品核准范围,是否有夸大或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情形;加强对计酬行为的监管,关注计酬奖励制度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团队计酬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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