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的管理工作,促进射击运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以下简称运动枪支),是指开展射击竞技训练、比赛所使用的枪支。
运动枪支的具体品种和型号由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公安部确定、发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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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复函(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 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1998年)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2011年)
-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小学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