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援助物资项目(以下简称援外物资项目)的管理,确保援外物资项目质量,提高对外援助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援外物资项目是指,在中国政府提供的无偿援助、无息或低息贷款和其他专项援助资金项下,主要由中国政府选定实施企业采购一般性生产、生活物资、技术性产品或单项设备,必要时承担相应安装、调试、操作指导和培训等配套技术服务任务的援助项目。
第三条
商务部依据本办法管理援外物资项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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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15年)
-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 保险统计管理规定(2013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2015年)
- 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020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0年)
- 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2023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