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2013年)
第一条
为指导中国企业进一步规范对外投资合作活动中的环境保护行为,及时识别和防范环境风险,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树立中国企业良好对外形象,支持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活动中的环境保护,由企业自觉遵守。
第三条
倡导企业在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过程中,尊重东道国社区居民的宗教信仰、文化传统和民族风俗,保障劳工合法权益,为周边地区居民提供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环境和社区协调发展,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开展合作。
第四条
企业应当秉承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理念,发展低碳、绿色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自身盈利和环境保护“双赢”。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2024年)
-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2017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通知(2016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21年)
-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