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视频点播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宾馆饭店视频点播,是指在宾馆饭店中通过闭路电视系统或其他有线传输方式,向特定用户播放其指定的视听节目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全国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宾馆饭店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须经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批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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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 1999年美国的人权纪录(2000年)
- 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2018年)
-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