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通知(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依法行政,维护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统一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2001年至2013年期间印发的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精神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72件文件(见附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宣布失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目录
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目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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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海南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2年)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01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2008年)
- 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07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2011年)
-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通知(199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