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
国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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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
- 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10月)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新闻机构常驻记者的暂行规定(1981年)
- 传承中法建交精神共促世界和平发展——习近平在法国媒体发表署名文章(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 国家粮食局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