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1999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白蚁危害地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
凡白蚁危害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白蚁危害地区的确定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国家鼓励开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药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2012年12月)
-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2010年)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12年)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22年)
- 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