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气象主管机构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气象行政许可,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实施气象行政许可,适用本办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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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2008年)
- 专业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1993年)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2014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