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明确未来五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本规划。
一、 发展形势
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力量,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国必须强语,强语助力强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道路。“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普通话普及率达到70%以上;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为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语言资源保护开发取得进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和基础建设更加贴近国家发展需求;语言文字信息化进程加快;语言文字品牌活动广受关注,世界语言大会成功举办,汉语国际传播蓬勃发展,我国在世界语言文字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得到提升。这些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全面提升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的关键五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进一步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特别是对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提出了新期盼;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等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为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和社会应用赋予了新内涵;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特别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对增强语言文字事业服务保障能力与国际交流合作提出了新任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传承、发展和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开辟了新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面对时代变革和国家发展创新的迫切需求,语言文字事业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农村和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还不高;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与社会应用能力还比较薄弱;国家语言能力和语言文字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需求;语言文字规范应用面临网络时代新挑战;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改革创新。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尊重规律、把握国情,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为核心,向国家战略聚焦,向农村和民族地区攻坚,向社会应用推进,向现代治理转型,向国际领域拓展,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加快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国民语言能力,构建和谐健康的语言生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21年)
-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2015年)
-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4年)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2017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