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内务管理,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结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内务建设,是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基本任务是,使每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缔造的、在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下,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式综合装的人民队伍,是国家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责使命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队伍的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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