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6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度第 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
2016年5月29日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89〕10号文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1989年1月15日
(89)国税所字第067号
2
国家税务局对《关于高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
1989年6月21日
(89)国税地便字第008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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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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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2014年)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2019年)
- 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4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