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范定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定密,是指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活动。
第三条
机关、单位定密以及定密责任人的确定、定密授权和定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规定。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202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2010年)
- 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2014年)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1949年)
-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2014年)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2010年)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