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海洋局(副部级),为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局。
一、 职能转变
(一)
取消的职责。
1.
取消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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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12年)
-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
-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
-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2012年)
-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1年)
-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