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2010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52 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规章。
1.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
2.
《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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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关于《银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
- 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安徽省绩溪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7年)
- 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