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0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多年来,我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为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期一些在建或使用中的桥梁发生坍塌事故,反映出基础设施的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维护保养、检查评估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按照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确保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
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包括:(1)长大隧道和跨江跨海特大桥梁;(2)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3)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量较为集中的桥梁;(5)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排查工作由交通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05年)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附件1修正案的批复(2007年)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工作规则(2014年)
-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197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