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提升国家大学科技园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指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将高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和军民融合的重要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
第三条 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会同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管理和指导。高等学校是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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