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12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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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18年)
-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2015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六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2020年)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