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2014年)
地理信息是人类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获取或形成的、主要描述事物或者现象的地理位置、时空分布及其动态特征和相关自然社会属性的信息,是重要的基础性信息资源,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以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地理信息产业,作为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为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做大做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 发展形势
(一)
取得的成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从无到有,进入了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的新阶段。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有关部门积极予以扶持。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社会需求更加旺盛。用户群体从以政府为主转向政府、企业和大众并重,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日趋多样化,市场准入、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逐步完善,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初步形成。
产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加快建设,服务范围已覆盖亚太地区。自主航天遥感对地观测体系初步形成,高分辨率遥感测图卫星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地面接收、处理、分发、应用体系基本形成。现代测绘基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设施日臻完善,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正式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
产业规模迅速扩张。企业融资能力大幅提高,已有18家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并购重组趋于活跃,产业聚集式、规模化发展趋势明显。“十二五”以来,产业服务总值年增长率30%左右。截至2013年底,企业达2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年产值近2600亿元。新应用、新服务不断产生,互联网搜索和电子商务提供商、通信服务提供商、汽车厂商等纷纷涉足地理信息应用领域,形成了遥感应用、导航定位和位置服务等产业增长点。
核心竞争力逐步提高。人才培养力度大幅提高,引进、选拔和评价政策逐步完善,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专利数量逐年增长。国产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技术水平已与国外同类软件相当,国内市场占有率已超过50%。测绘和地理信息装备制造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国产装备已出口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
机遇与挑战
国家的高度重视、战略需求的持续增加、社会需求的日益旺盛、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新市场和新支撑。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明确部署,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道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战略部署,对进一步提升地理信息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提出了新的战略需求。社会公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对地理信息的应用需求不断增长,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开辟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与地理信息技术的不断融合,为地理信息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也面临着一些严峻挑战。发达国家加速抢占市场,不断挤压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空间。我国导航定位及位置服务绝大部分依赖国外卫星导航技术,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主要来自国外,地理信息高端技术装备市场大多被发达国家占领,地理信息应用服务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此外,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还存在产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不全、创新能力不强、核心竞争力不高、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亟待从国家战略层面强化规划引导,完善政策支持,加强服务管理,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优越的外部环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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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09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2010年)
-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0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解释(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