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4年)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国家体育总局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现决定:
一、 废止下述12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
关于授予“体育工作荣誉奖章”的规定
(1989年9月22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8号公布)
(二)
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9月23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公布,(92)体训竞一字261号,(92)国无管字15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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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1998年)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2015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