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
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废止的规章目录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有效的规章目录(2018年)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数字出版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2019年)
- 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9年6月26日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
- 一九九九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