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
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
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
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
- 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1993年)
- 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2018年)
-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4年)
-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1980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三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99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