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草原生态持续恶化的状况得到初步遏制,部分地区草原生态明显恢复。但当前我国草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保护修复力度不够、利用管理水平不高、科技支撑能力不足、草原资源底数不清等问题依然突出,草原生态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推进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加强草原保护管理,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推动草原地区绿色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奠定重要基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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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16年)
-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2012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21年)
-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2015年)
-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10年)
-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
-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类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
-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