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成 员: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济 (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 (科技部部长)
张云川 (国防科工委主任)
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杜青林 (农业部部长)
路甬祥 (中科院院长)
徐匡迪 (工程院院长)
陈进玉 (国务院副秘书长)
陈佳洱 (自然科学基金会主任)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陈进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二日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9年)
-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民间组织登记证书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2002年)
-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22年)
- 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意见(1999年)
-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贸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
- 发展改革委高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 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