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3年)

为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4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2000年11月2日国家计生委令第3号发布)
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1年11月16日国家计生委令第5号发布)
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12月29日国家计生委令第6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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