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3年)
为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4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2000年11月2日国家计生委令第3号发布)
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1年11月16日国家计生委令第5号发布)
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12月29日国家计生委令第6号发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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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2003年)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1年)
-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2000年)
- 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7年)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2022年)
-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组委会的函(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5年8月10日)
- 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2004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