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3年)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送〈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的请示》(鄂政文〔2001〕6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黄石市是长江中游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鄂东地区中心城市。黄石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黄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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