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了有效服务。但是,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不平衡,其设立、运行、监管有待规范。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此,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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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
- 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关于命名第一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及表彰先进的决定(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4年12月1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3年)
- 2010—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2004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