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4年)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内从事开采砂石(以下简称长江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长江采砂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开采、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长江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有关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省际边界重点河段(名录见附录)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沿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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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铁集团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2003年)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河北大海陀等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的批复(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