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复函(2007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
同意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101名。其中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编制50名、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编制21名、福州边防检查站现役编制30名。
二、
新增人员所需办公业务用房及边检战士营房建设资金,由发展改革委补助169万元,不足部分及开办费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
- 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2012年)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调整的通知(2001年)
- 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太原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