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太原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山西省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们《关于太原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晋政〔201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太原市以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二、 太原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按照《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重点针对水污染与大气污染等问题,集成应用污水处理与水体修复、清洁能源与建筑节能等技术,实施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重构、用能方式绿色改造等行动,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对全国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发挥示范效应,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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