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调整的通知(200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执法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国务院决定:
一、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升格为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二、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升格为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三、
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上述三个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另行印发。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四月三十日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2017年)
-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2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1990年)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14年)
- 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医药局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4年)
-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