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于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就业形态新变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等文件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
- 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规定(2016年)
-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21年)
- 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2017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2006年)
-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 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8年6月2日)
- 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长清县设立济南市长清区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