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对外开放是我国基本国策。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当前,国际投资格局深刻调整,我国利用外资工作面临新形势、新特点、新挑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投资信心为出发点,以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为重点,以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外商投资环境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深化对外开放
(一)
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继续压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保障开放举措有效实施,持续提升开放水平。(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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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李克强总理在克罗地亚媒体发表署名文章(2019年)
- 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8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2024年)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199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
-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修改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议定书》的决定(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