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202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方案,现将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通知如下: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数据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文物局,由文化和旅游部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国家消防救援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国家公务员局在中央组织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组织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
2023年3月16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的决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1999年11月2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2004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