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华南、西南结合部,是我国面向东盟的重要门户和前沿地带,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与东盟开放合作、维护国家安全和西南边疆稳定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广西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开拓进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由于历史等特殊原因,广西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为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 重大意义。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也是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既有北部湾沿海等发展条件好、潜力大的地区,又有大石山区等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既有丰富的矿产、旅游、特色农业等资源,又有制约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交通、能源、人才瓶颈;既有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有利区位条件,又存在深化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当前,既有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又面临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形成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东中西互动;有利于全面实施国家周边外交战略,深化我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有利于克服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化危为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