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民航总局、国家经贸委: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请示》(民航总局〔2002〕96号)收悉。现就组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章程》。
二、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是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航空总公司和中国西南航空公司等企业,组建的大型国有航空运输企业。集团公司成员包括5个全资企业、2个控股企业。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组建后,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改组和规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