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海南省人民政府、海洋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
二、 海南是我国唯一的热带海洋省份和最大的经济特区,战略地位重要。全省管辖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环境优越,海洋生态系统多样。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实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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