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重庆市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设立直辖市以来,重庆市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成就,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任务繁重,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市改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赋予重庆市新的使命。加快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是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提供示范的需要,是形成沿海与内陆联动开发开放新格局的需要,是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尤其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将解决当前困难与谋求长期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发展活力,着力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公平、医疗卫生、居民住房、库区移民、扶贫开发等重要民生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重庆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努力把重庆市改革发展推向新阶段。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 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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