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证照分离”改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以来,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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