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1〕13号),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升格为正部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 职能调整

将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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