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6年)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贵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黔府呈〔2005〕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贵阳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迁至贵阳市乌当区林城东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六年七月六日
-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 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2023年)
-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
- 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区调整柳州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